本文介绍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该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好,医生填写部分必须正确,个人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才能去换正式出生证明。若伪造出生证明,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2.《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好,且是由所在医院出具。医生填写部分必须正确,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才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伪造出生证明,不构成刑事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生证明的填写要求是什么?
出生证明的填写要求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出生后,由父或者母根据需要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指定的人,负责随从出生证明上的姓名,签发出生证明。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出生证明上的姓名,应当与父母一一致。父母应当在出生证明上亲笔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章的,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代为签名或者盖章。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未满一周岁的自然人以及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出生证明。监护人无法申请的,可以由其近亲属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为申请。
综上所述,出生证明的填写要求包括:姓名应当与父母一致,父母应当在出生证明上亲笔签名或者盖章,若监护人无法申请,近亲属或者组织可以代为申请。对于出生证明上的签名或者盖章,法律并未做强制性规定,只要符合上述规定,便属于合法有效的。
结论:出生证明的填写要求包括姓名应当与父母一致,父母应当在出生证明上亲笔签名或者盖章,若监护人无法申请,近亲属或者组织可以代为申请。同时,伪造出生证明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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