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女方不服法院判决要求上诉的,应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应当撰写上诉状,并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状。除此之外,在司法实践中,还要以缴纳上诉费用的方式确认当事人上诉的意思表示。
上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离婚判决上诉程序:一、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上诉人递交离婚上诉状。三、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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