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生效时间不是保险合同成立时间。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由此可以看出,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当是保险人同意承保的时间。
一、保险合同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由此可见,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二、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
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有以下三点: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三个条件,实质上是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
三、保险合同犹豫期如何算
保险合同的犹豫期一般从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合同的次日起计算,一般为10天。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的,可以将合同退还保险人,申请撤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以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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