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致人损害是什么责任
时间:2023-02-27 17:42:08 1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行为人醉酒驾驶致他人损害的,如果只有醉酒驾驶这一个行为,那么由醉酒驾驶的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另一方也有过错的,则根据对方的过错行为适当减少醉酒驾驶这一方的赔偿责任。

一、醉驾出车祸是否会坐牢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是否会坐牢,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作出最终的判决。

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则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二、撞人肇事逃逸怎么算?

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三、侵权赔偿内容是什么, 权利怎么认定

侵权损害赔偿标准:

一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在采用双重赔偿标准的情况下,法院多选择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这一标准。

1、首先,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该规律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该代价和受害人应得的代价大致相等。对价始终是决定赔偿的基本要件。2、其次,从“等价有偿”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这一原则,一方面,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取得他人财产利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给付相应的价款或者其他财产利益;另一方面,在违法的民事活动中,行为人对因其行为引起的损失必须赔偿,而且,赔偿范围应与损失范围相一致。

3、再次,从“损害赔偿”自身来看,所谓“赔偿”意为“补偿”、“填补”,“损害赔偿”即指通过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侵权以前的状态。由此可知,只有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确立了这一标准,就为尔后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与赔偿数额的科学认定提供了公平合理的客观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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