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给亲属暂住是否构成转借行为
时间:2024-01-12 12:08:35 23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公租房给亲属暂住是否构成转借行为

公租房给亲属暂住构成转借行为,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政府或公共机构可以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二、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申请公租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公租房可以租住多久

通常公租房使用期限为5年,也就是说在5年期限届满之后,就不能继续租赁公租房。但还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也可以再次提出申请。具体如下所述: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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