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木材采伐许可证;2、检疫证明。
二、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
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
副本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
转办二次木材运输证的,必须提供原始木材运输证,加盖申请人公章,并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
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林*股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处理:林*股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办理;
(4)办结:申请人到林业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坡头区林业局林*股提交材料提交材料;
(2)受理:林*股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处理:林*股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办理;
(4)办结:申请人到林业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原九建大楼5楼
五、办理时限
20(日)
六、办理机构
坡头区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
全文条款见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
第三十五条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木材运输证自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必须随货同行。没有木材运输证的,承运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
木材运输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全文8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