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犯罪事实无异议,真诚悔过;(二)被告通过向被害人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注明赔偿金额和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同意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和解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法官签字,但不得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和解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提交人民法院备查。双方要求和解协议中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刑事和解协议书的履行效力:
(一)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
(三)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
(四)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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