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前的债务应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合并后的公司不能以不知情为由拒绝。
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法人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两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的,合并前债务如何处理
两公司合并成一个公司的,合并前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合并前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公司要的会计报表,会计合并中必须编制的报表。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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