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罪强奸罪如何构成的
时间:2023-06-03 18:50:26 16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猥亵罪强奸罪如何构成的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

二、猥亵罪的方法:

1、暴力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

2、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3、其他手段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等方法对他人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他人进行猥亵等等。

三、猥亵罪的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对于公开在公共场所或情节比较恶劣的,我国的的司法机关在处罚这类犯罪嫌疑人时,应加大惩处力度,保护案件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还将考虑这类犯罪人的年龄,进行相应的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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