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是公安机关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提交相关材料,救助基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垫付。道路救助基金申请需要的材料包括垫付申请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等。
一、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二、道路救助基金申请需要的材料
道路救助基金申请需要的材料:救助基金申请通知书、事故认定书或案情说明、交强险垫付通知书(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和登记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肇事车辆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复印件、驾驶员和车主签署地址确认书,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抢救费用分割清单、医院抢救费用未结算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三、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由谁偿还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由责任人偿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全文9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