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者激励的实质就是激发经营者的责任和能力,促使其以企业总体利益为中心,谋取企业内外各种利益关系的平衡与协调。近期政府、企业界和法律界都在探讨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制度,尤其是长期激励制度。不少学者注意到一个现象,即褚时健现象并非中国特色。在市场经济发达、商业伦理成熟的美国,一度也存在类似的64岁问题(美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退休年龄是65岁)。而在实施了经理激励制度之后,64岁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这种制度就是股票期权制度。[③]股票期权制度是实现长期激励的有益探索,因此也更受到愈来愈广泛的关注。
股票期权(ExectiveStockOptions,简称ESO),是指标的资产或商品是股票的期权。自1952年美国PEIZER公司推出第一个经理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开始在西方出现。
股票期权是期权的一种形式,有着期权本身的内涵。期权是一种标准化的衍生性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也可以是未来某一特定的日期,以一定的价格向对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但是不负有必须购买或者出售的义务。期权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买入期权(calloption),即期权赋予持有人有权购买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另一种是卖出期权(ptoption),即期权赋予持有人有权出售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从这个意义上讲,股票期权是一种买入期权。
股票期权通常的做法是企业的所有者给予企业的经营者一种权利,允许他们在特定的时期内,一般3——5年,按照某一预先设定的价格——即所谓的执行价格,购买本企业普通股。这种权利不能转让,但是所购股票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并且,股票期权只允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享受股票升值所带来的利益增长权,一般不向经营管理人员支付股息。所以,有的学者把股票期权比喻为金手铐。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萌芽阶段可以追溯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时的机构投资者开始要求公司的高级人员持有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迪斯尼和华纳公司是推行这一制度的先驱者,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90年代,由于股票期权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代理人激励约束相容问题,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优化激励机制效应的制度安排,由此得到长足的发展。目前,在美国前500强企业中,80%的企业实行了股票期权计划,在上市公司中,有90%的企业采用这种激励方式。可以说,目前,以股票期权为主体的薪酬制度已经取代了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体的传统薪酬制度,股票期权制度已经成为现代公司用以解决代理问题和道德风险的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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