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专利在申请之前就已经使用的技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主张该专利为现有设计的,可在一审、二审中提供证据以支持其抗辩主张,此证据属于新证据,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之一。
一、一审没有提交的证据二审可以提交吗
二审提交的证据必须是新证据,因此理论上一审中没有提交的是不能再提交了。如果在一审审理期间已经取得但是没有提交的,如果没有其他阻碍你提交的事由则你的证据提交之后法院也不会采纳。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现在法院内部倾向于认为,案件事实比程序合法重要,所以你只要有证据尽管交给二审承办法官,最好以书面形式提交。
二、不予提供和质证的情形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无须进行质证,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审判人员应当在庭审中对此说明。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已经认可的证据即表明当事人双方对该证据的证明力没有异议。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超过举证期限的证据就不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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