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事件之中并未设立固定时限,通常情况下,法律所规定的时长为六十日;
至于护理费用的具体金额,则需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的人数与期限进行综合评定。
若护理人员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则可参照误工费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反之,若护理人员无任何收入或选择雇佣护工,则应参考当地护工在同等护理级别中所能获得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进行核算。
在实际操作中,护理人员的数量原则上以一人为宜,然而,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对此持有明确意见,亦可参照其建议来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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