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提起诉讼后应当积极准备庭审材料和证据等。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30日内对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法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
拆迁方的惯用套路该如何破解
(一)政策规定
“这是政策,谁也不能改变政策”,通常,拆迁户都会遇到这样的说辞,而在签订协议后,有很多拆迁户就发现每家的补偿单价并不一样,因此,逆推出来就是“政策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此时因为签订了协议,只能忍气吞声。
别因一句“政策规定”而签订协议,也别因为“胳膊拧不过大腿”而放弃合理补偿的机会,所以,若您觉得补偿不合理,那就多找找审批手续、评估等等问题,这叫“以己之矛攻己之盾”,逃脱政策压人的不利局势。
(二)牵连式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家里拆迁时,恰巧有亲戚在政府部门(工商、税务、建委、规委等部门)上班,通常领导就会让他先回家,等家里签完补偿协议后在上班。这一招还是很管用的,很多拆迁户就为了顾忌亲戚的“大好前途”下,无奈签了字。
此时,就要从“越拆越穷”还是“可能被排挤、穿小鞋”的问题上做好抉择,根据英淇拆迁律师团的真实案例,选择后者并非就一定会“失去官职”,所以,维权还是拆迁户的最佳选择。
(三)断字决
断水断电断网断气等现象是常规手段,目的非常简单,就是不断的逼迫,制定障碍,主动和拆迁方(征收方)谈判,特别是企业,一旦采取此类手段,被迫停产停业,因为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就无法长期坚持,毕竟损失的是“真金白银”,所以,大多数拆迁户就会在补偿价格上作出让步。
此时,您需要让拆迁方看到不撤退的决心,我们也曾经碰到有的企业自供水电,路被断了就绕路,必走的路就自己修好,必要时要搜集证据,及时进行诉讼,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情况下,提起诉讼后,都会及时恢复水电气等。
切记因为断字决而匆忙的找拆迁方(征收方)谈补偿,时机不正确会造成谈判中的弱势地位。
(四)夸大违法性
这种“夸大违法”的做法,通常表现在房屋没有审批手续、企业建房没有获得审批等等,常出现在老旧城区或者“招商引资”等地带,目的是想通过该认定击溃拆迁户的心理,浇灭争取合理补偿的“火苗”。
违法性则要从“历史因素、法律规定”
相结合的方式来衡量,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毕竟法律也有不健全的一面,任何法律都有一个基本底线,即遵从历史原因,这样才符合法治精神。
(五)以拆违促拆迁
英淇拆迁律师团已写过很多关于“以拆违促拆迁”的真实案例,其产生的历史原因及问题不在多述,而应对方法应先从法律程序及法律条文适用的角度,阻止违法建筑的认定、强拆拆除的决定,让其回归到征收拆迁程序中,与此同时也要调查征收拆迁中存在的违法问题,通过这样的操作,大多数的拆迁户都会提高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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