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防火员有什么补助
中财力、物力为指战员办实事、办急事,将政府专职消防员高危补助按1000元/人·月纳入县财政保障,一并将森林消防队员工资及高危补助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先后落实年度精神文明奖和年度综合考核奖(含政府专职消防员)50余万元,进一步增强指战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多方协调帮助11名队员(含政府专职队员5人、文员3人)的13个子女解决入学入托问题,落实消防救援人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召开工会成立仪式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全县85名指战员加入工会,工会活动将陆续开展,真正为基层护权益、出实招、办实事、谋福利。
二、森林消防员岗位职责
作为消防人员的成员懂得与其他消防员合作;
操作消防设备;
测试和维护工具,设备,跳伞装置和降落伞,以确保准备好进行灭火活动;
检查设备以确保正常运行;
维护消防工具或设备;
始终与消防调度员保持联系,通知他们需要额外的消防员和物资,或详细说明遇到的任何困难;
救援火灾受害者,并管理紧急医疗援助;
从危险情况中救援人员;
建立供水,连接软管,并将水引入火中;
准备软管或水供应以对抗火灾;
火灾后巡逻区域烧毁,以找到并消除可能发生火点的地方;
巡逻自然区域以确保安全或执行法规;
告知并教育公众防火;
教育公众关于消防安全或预防;
三、工程质保金比例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
项目工程保修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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