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不给钱耍赖,出租人可以行使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力。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你的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你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行使解除权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行使解除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知解除,即在承租人欠付租金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催告解除,即在承租人欠付租金的行为尚未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要先对承租人进行催告,敦促其缴纳房租。如果承租人在收到催告后的合理时间内仍不缴纳房租,出租人才可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
实践中,《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承租人欠租多长时间才构成“根本违约”,由于《民法典》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不同的法院可能有不同的认识。法院对具体的问题持有不同的认识是很正常的,但这种认识的差异给承租人行使解除权造成了实际困难。假设承租人已连续六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未经催告即宣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搬出;承租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有可能认为承租人的行为尚未构成根本违约,出租人未经催告即解除合同的行为反而违反合同约定,很可能因此而由守约方变为违约方。
2、提起诉讼
在承租人欠付租金而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出租人往往选择通过诉讼解决。但如果诉讼请求的内容选择不当,反而可能给自身带来麻烦。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出租人的诉讼请求书写得不完整。如出租人仅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而未要求承租人搬出租赁房屋,法院根据民事案件“不告不理”的原则将仅对合同是否应当解除进行裁决,对于承租人应否搬出的问题则不作处理,而法院未予处理的内容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在出租人胜诉后,如承租人拒绝搬出,则出租人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迫使承租人搬出。出租人只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搬迁。因此,出租人在书写起诉状时,一定要将合同的解除与承租人的搬出作为两个独立的诉讼请求向法院同时提出。
出租房屋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1、口头协议;
2、租期内房屋修缮义务及费用;
3、出租人不受限;
4、出租人身份;
5、转租义务;
6、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7、租金、物业管理费收取;
8、规避模糊内容;
9、合同主体合格与否;
10、交付标的物。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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