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就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的期限一般为两年,超过该期限的,我国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根据我国《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一、刑事案件如何申诉
刑事案件申诉的,要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提交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法律文书或其他相关材料。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的起诉期限
如果申诉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不服,则应在该通知书生效前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法院受理审查。而《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作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结果形式之一,其生效期限为15天。因此,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申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期限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规定,则《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在该时效期限内其效力将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也不符合仲裁处理结果生效的时限规定。
三、不予受理上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
不予受理上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只要找到充足,有力的新证据。还可以继续去申诉。由最高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属于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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