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面临拆迁时,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征收补偿方案、房屋评估报告、停业停产损失证明材料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由大多数决定和随机选择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集体企业拆迁,财政要收的吗?
不用。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三条【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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