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行为被吊销驾驶证五年改为两年的情况根本无法实现。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文明确规定:对于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而被记录在案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其清醒过来,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年内,该驾驶员将失去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情况出现,同样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约束直至酒醒,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年内,该驾驶员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在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后,也不得再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如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止该驾驶员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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