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原件如果您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且属未婚,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到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2、如果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本身就是未婚,不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一、把孩子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需要什么
1.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
2.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
3.需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未婚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证明、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二、女方没迁户口离婚需要户口本吗
需要户口本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在民政局当场按统一格式填写。若户口本丢失,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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