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保险公司针对医疗费用在交强险的赔偿是有限额的,如存在商业三者险的,也可以医疗费赔付,但医疗费用超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部分需要由肇事司机自己承担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一、机动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二)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判断是否赔付。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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