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多长时间才能被称为事实婚姻?
时间:2023-09-19 04:50:12 44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民法典, 没有事实婚姻, 无论在一起的时间长短都不是事实婚姻,而只会形成同居关系。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也会被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民法典,没有事实婚姻,无论在一起的时间长短都不是事实婚姻,而只会形成同居关系。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也会被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民 法 典 】 同 居 关 系 的 法 律 性 质 及 相 关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因此,如果您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请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民法典规定,没有事实婚姻,无论时间长短都不是事实婚姻,而只会形成同居关系。若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将不予受理,已受理的也会被驳回起诉。但是,若当事人就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法院可决定延长。因此,若权利受损,请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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