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道路上,相同方向或者不同方向,直行车与转弯车谁要让?相对方向,左转弯车与右转弯车相遇,谁要让?我们遵循着转弯车让直行,右转弯让左转弯。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开车应该如何转弯。
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转弯让直行
在一些没有设置方向指示的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当转弯车辆遇到相对方向驶来的直行车辆时,一些转弯车辆的车主往往为了能够尽快通过,硬是加快速度,抢在直行车辆之前通过路口,而直行车辆则认为转弯车辆应该让行,于是在互不相让的情况下,往往会发生碰擦事故。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转弯让直行是遇到此类情况的一大原则。
不同方向,右转车辆遇直行车辆——转弯让直行
当红灯亮时,如果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话,右转车辆是被允许转弯通行的。不过右转车辆仍应该注意,在遇到不同方向、绿灯直行车辆时,需要让绿灯直行车辆通行。这是因为由信号灯控制的直行车辆更具有优先通行权。
相对方向,左转弯车辆与右转弯车辆相遇——右转让左转
同样都是转弯车辆,不少车主认为当遇到这类情况时一般都是谁的车头先到,谁就应该先走。而一些车辆为了能够尽快通过,而选择加速抢道,最后难免发生交通事故,甚至还有可能伤及过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若是为了抢一个位置而发生这样的事故,不仅损失了时间,也损失了金钱,得不偿失。在这样的情况下,右转车辆让行左转车辆才是正确的做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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