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用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的实际金额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继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到固定残疾日前一天。
一、打架轻微伤赔付标准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五)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二、轻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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