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一般是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一般情况下,被害人只能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类似诈骗罪等专门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一般都可以直接由刑事诉讼追究相应的责任。
哪些诈骗案件可以从轻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构成诈骗罪一般都是要被判刑的,除非犯罪情节非常轻微,在一审宣判之前已经全部退赃退赔,甚至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的,这样是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的。但退赃退赔是嫌疑人应尽义务,不代表被害人必须原谅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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