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会冻结户籍吗?是的,会的。户籍冻结最长期限为一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拆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为保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公用事业的需要;(四)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区旧城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根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凡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房屋拆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1)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拆迁安置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2)房屋拆迁需办理拆迁许可证,拆迁通知书(现公告)。(三十日内复核,核发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人委托的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和通知(5天)]。(估价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革办发[2000]39号文的有关规定,配件价格结合市场确定。(五)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实施细则。(货币补偿和安置)
(6)房屋拆迁政策要宣传/解释清楚。(国务院305号令、辽宁省145号令)
(7)房屋拆迁应当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八)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没有协议的,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裁定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评估报告;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拆迁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定前期工作【行政裁定及批复通知书复印件、同意听证通知书、听证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价格)。(11)发布房屋拆迁裁定书(15天)。(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拆迁)。听证通知应当在裁定期满之日(7日内)发出。(12)申请强制拆迁。(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仲裁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向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存款证明;(13)县政府15日内作出搬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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