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章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公章办理需要的材料包括:
1.委托制作机关、事业单位公章的,出具批准成立的文件和上级单位刻章证明;
2.委托制作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公章的,出具营业执照正本和复印件。其中,属市、区(市)直属企业的同时出具上级单位刻章证明;
3.委托制作社会团体公章的,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委托制作外地单位公章的,出具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的准刻证明;
5.委托制作临时性单位公章的,出具批准成立的文件。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同时出具上级单位刻章证明;属部队刻制公章的,同时出具军务部门的刻章证明;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组织机构的临时性公章的,应出具批准举办的文件和批准机关的刻章证明。
二、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是什么
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区别:
1.使用范围不同,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2.执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3.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4.刻制不同,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三、公章丢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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