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签署合同时必须掌握的法律常识
时间:2023-05-03 03:50:20 4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口头变更是否在正式合同签订后生效。主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变更的,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没有明确的变更形式,口头变更也有效

合同盖章生效

答:合同盖章反映了双方的意图。通常,如果当事人是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企业印章或合同印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加盖公章。如果财务章等其他领域的专用章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在签订合同时,是否能客观反映盖章方的真实意图容易产生争议

合同是否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且无公章才有效

答:合同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有效。不要求签名必须附有印章。原则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未加盖企业公章的,也有效。然而,效力缺陷的存在容易引发法律风险。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订立合同的权利。如果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就很容易认为相关的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不是企业行为

在填写“合同当事人”一栏时应该注意什么

回答合同尽可能是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名称,避免发生自然人身份纠纷。一方为法人。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不应写在合同栏中。p>只有书面合同有效

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例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租赁合同建筑合同,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书面形式,则应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变更部分是否有效,变更部分无效,保留原合同。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想修改合同,只有口头同意但没有修改合同的,或者在任何修改和变更的地方没有盖章(指纹)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在修改地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指纹)重新签订合同或修改或补充原合同的相应条款,本合同将被视为无效保留原有内容并继续生效

什么是标准条款?标准条款的风险是什么?答:标准条款是双方事先准备好重复使用的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未与另一方协商。在实践中,合同关系中有许多标准条款,如出卖人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如果以标准条款订立合同,很容易被视为无效。法律规定,如果存在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将免除其责任,增加另一方的责任,并排除另一方的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标准条款的优势,使条款极不公平,致使对方无法保护权益,合同的印刷部分与手写部分发生冲突,很容易被视为无效条款,答:如果打印部分是预先确定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如果手写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冲突,则以手写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可以更好地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思

在签订合同之前有口头协议。在签署合同时,合同条款没有经过仔细核对。合同描述与口头协议不一致,导致受骗。如何保护权利答: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的真实意图是口头协议,而非正式合同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什么样的合同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三)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返利条款有效的。

返利是指卖方从价格中返还给买方或买方代理人的金额由买方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支付。没有合法的回扣。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接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贿赂公司、企业和单位工作人员罪论处。刑法第条第款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佣金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答:如果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书,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大多数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如果法律法规要求在生效前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则应按照规定生效,如抵押合同在登记后生效。此外,如果双方就合同生效的条件达成一致,则合同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后才会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然而,合同是否生效必须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订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合同另一方提出签署人员未经公司授权,这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他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回答:这涉及民法中的表面代理。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没有超越代理权的代理权或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如果被公司解聘的部门经理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章,公司应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无效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从一开始就无效,即自成立之日起无效。如果合同的一部分无效,则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我们在开具收据时应注意什么

答案①收据将在实际收到款项或货物后开具②基本信息,如收到款项的情况和收到货物的确切名称③收到的款项或货物的来源,例如从XX公司收到的款项④收到的款项或货物的用途,例如第一次期货付款,什么是履约优先?答案:双方相互欠债,并且有一系列履约行为。需要先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当事人未先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的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另一方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你能要求终止合同吗?答: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不得因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在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能否让他人代为履行义务

全文2.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书面合同 最新知识
针对25签署合同时必须掌握的法律常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25签署合同时必须掌握的法律常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