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于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如果只是股票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积极管理所得的收益,视为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的时候房产升值的部分如何分配?
请问离婚的时候,房产升值的部分的分配: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婚后自然增值部分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另一方无权分配;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房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该增值部分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交给法院判决。
二、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收益
1、投资理财孳息的归属,根据“一方是否付出贡献”这一原则,如果天然孳息有另一方的贡献,就应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天然孳息另一方并没有任何贡献,就应为个人所有。法定孳息,比如债券、储蓄的利息并不需要另一方的付出,所以应归个人所有;如一方未付出任何贡献则房租应为个人所有。
2、投资收益的归属,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以根据法律的规定,投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此处的投资收益不包括增值收益。
3、增值的归属,还是根据“一方是否付出贡献”这一原则,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因另一方付出的物资、劳动而有了部分增值,比如装修房屋使房屋增值等情况,则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以上财产只是因为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增值的话,则增值部分应为个人所有。
三、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如何认定
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当不能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未支付劳动所得的滋息,应视为婚前财产;婚后支付劳动所得的滋息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存款利息,未经炒作的股票增值应视为婚前财产,婚后支付的劳动租金和共同财产应视为婚后增值。
全文7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