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诉讼的起诉地如何选择
专利诉讼的起诉地如何选择,这一点不仅对于国外当事人,对国内当事人也同样重要。因为按照《民事诉讼法》,一般是在被告的住所地起诉。但是象这种知识产权案件,因为侵权认定的难度非常高,如果选择被告的住所地起诉,往往会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地方保护主义不光在涉外案件里,即使在仅涉及国内当事人的案件中也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所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何选择专利诉讼的管辖地是非常重要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权行为发生地是改变管辖地的一个很好的选择。某律师谈到,在侵权诉讼中,通过对侵权行为的调查和取证,我们大都选择了向非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这样做,我们明显地感到案件受到的外界干扰少了很多。
二、专利诉讼前需要注意什么
选择什么样的时机起诉,起诉前是否要发警告信,以及是先谈判后诉讼,还是先诉讼后谈判等等这些问题,也是诉讼开始前要考虑的。时机的选择,在不同的案件中是不一样的。如对方不考虑许可,所以我们在适当的时机起诉就可以了。如对方是考虑许可的,我们应采取的方法则是先接触后起诉。侵权者往往态度各不相同:有在收到警告信后就停止侵权的;有在收到警告信后仍然侵权,但在起诉后和解的;有的诉讼到底。诉讼过程中“谈”和“打”是交织在一起的。何时诉讼,要根据案情合理选择。
三、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专利侵权还可能有两种特殊情况:
1、是被许可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2、是专利权人又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第一种情况,专利权人既可以违约的理由起诉被许可人,也可根据专利的对世权,以违约和侵权的理由将被许可人和其他实施人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种情况专利权人的行为属于违约,而第三方的行为则侵犯了被许可人的独占实施权,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专利侵权。当被许可人起诉第三方时,第三方往往会以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作为抗辩,所以被许可人最好是起诉专利权人违约。第三方若是善意的,即不明知专利权人已与被许可人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则第三方没有过错,可不负侵权责任;第三方若是恶意的,即明知专利权人已与被许可人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则第三方应与专利权人一起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这都是普遍的认定,但是对于很多时候都是有意外。只是大家普遍的认定而已。诉讼前需要注意什么?上述已经讲的比较清楚了,大家只要注意起诉前的警告就行了。对于专利的保护大家一定要重视,这是对发明者劳动果实的尊重,更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和素质和团结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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