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如下: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法律资格,是自然人取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不等于取得实际的民事权利;
2、是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是自然人依照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的;
3、民事权利能力离不开自然人,自然人一旦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死亡是自然人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的唯一法律原因,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抛弃或继承。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法人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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