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的贵重收藏品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为了避免离婚时对财产的认定和分配出现分歧,可以到公证处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这样在离婚的时候出事相关的公证书就可以作为很好的证据。婚前财产公证也是目前很多夫妻会选择的一种方式,对于避免离婚出现财产纠纷有很大的帮助。
礼金和嫁妆是属于婚前财产吗
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其为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当然,如果该嫁妆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嫁妆算婚前财产,但婚后家人买的如果不是给个人专用的,算共同财产。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除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外,其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受赠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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