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妥善解决劳务派遣中的纠纷问题
处理劳务派遣的纠纷的途径: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邀请其他组织来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处理;或者依法申请法院来调解或者判决。
二、劳务派遣工伤保险谁交费
劳务派遣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交。派遣单位应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则是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如果难以按照工资总额来缴纳的,则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来缴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劳派遣员工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劳务派遣员工对企业有的好处如下:
1.补充劳动合同用工的用工形式;
2.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岗位的效益;
3.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
4.便于进行人事管理;
5.以及建立企业之间的联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n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n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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