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肇事者跑了保险可以拒赔吗
答案是不可以。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条规定应理解为根据过错推定原则,如果当事人逃逸造成事故责任无法查明,就应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确定对方当事人有过错,可减轻其责任,即如果责任能够查明,即使一方当事人逃逸,也应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确定双方的责任。逃逸的影响只涉及事故发生之后,不溯及以前,不能直接适用上述规定确定对方车辆承担全部责任,认定事故责任不是保险合同纠纷的审理范围。被保险人无需对己方在事故中存在过错这一消极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保险公司如果主张免赔,该举证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2、被保险人驾驶被保险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符合保险合同关于保险责任的约定。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险均具有转嫁被保险人风险、为受害人提供保险的功能,双方当事人在涉案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对方逃逸,事故责任未确定情形下保险公司免责”,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
3、由于对方车辆逃逸,被保险人的损失无法向对方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可依据该规定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上诉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向第三者追偿。
车祸起诉法院的选择有可能影响赔偿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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