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肖像权侵权在哪里投诉
肖像权受到侵犯的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二)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三)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四)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五)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二、侵犯肖像权的处罚金额是多少
(一)侵犯肖像权并不涉及刑法,不能构成犯罪。但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侵犯的严重程度需要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二)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三、肖像权的特点是什么?
(一)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法人的“企业形象”不是指人的肖像,而是有关法人的经营、规模、管理、效益、资信以及产品质量等综合状况及社会评价。
(二)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三)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而姓名权是通过文字符号标识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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