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事故报告
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调查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
3、工程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一、医疗事故调解注意什么
医疗事故调解注意事项有:1、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2、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3、某些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4、发生医疗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封病例。
二、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义务
一、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主管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列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二、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三、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全文7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