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被收购公司的孕妇员工
被收购企业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由被收购企业继续履行,孕妇职工劳动合同不终止。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者出资人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卫生检查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在本单位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四)怀孕、分娩、哺乳期的女职工;(五)自法定退休年龄起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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