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女方起诉离婚流程一般会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起诉、审理和判决,需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的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一、分居两年女方起诉离婚流程
分居两年女方起诉离婚流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首先原告起诉离婚应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原告在起诉离婚时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副本、相关证据。法院立案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通知举证期限及开庭日期。在开庭审理完毕之后,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起诉离婚对方不去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去的,法院会做缺席判决。被告可以不去法院应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如果被告当事人一方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席,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n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n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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