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猥亵罪被告人在庭审阶段是否有权最终确认之前所做出的供词这一问题,原则上是可行的,但仅仅依靠此种权利是无法让法院采纳的,必须要有坚实有力的证据作为支撑。
同时,翻供的成败与否也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能否提供全新的证据以推翻原有的供词,或者证明先前的供词并非基于合法所获信息或单纯由于压力、引诱而做出的。
然而,如果翻供的过程中毫无证据支撑,且未经适当考虑,那么这样的行为对法庭来说将是非难接受的,甚至可能将其视为被告人认罪态度不端正并导致司法裁决结果偏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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