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怎么备案
1、异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备案的方法如下:
(1)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2)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
(3)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到3家医疗机构;
(4)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异地备案需要什么证明
1、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
2、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3、转诊转院确定表;
4、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3、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
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办理流程:
1、本人或家属电话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就医转诊;
2、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不予以报销;
3、患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入院证明、转诊单(或转诊短信)办理入院手续;
4、患者出院时在新农合直接结报服务窗口结算,注意携带齐全的材料,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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