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及华侨办证时限:补发10个工作日。
2、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办证时限:补发护照30日。
3、户籍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来本地需要函查的;其他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4、加急情形: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是指: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探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情诊断证明);
(2)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需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以证明距开学日期不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