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意义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之后逐渐演变成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建立于1984年,一直到1990年代末,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功能不是调控货币总量,而是集中资金用于央行再贷款。因此,长期以来,我国一直维持著较高的准备金利率和超额准备金(又称备付金)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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