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逮捕令下来还能取保吗,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会怎么样?
通常而言,在逮捕后,并不允许进行取保候审,这主要是鉴于逮捕所依据的前提条件,即犯罪嫌疑人存在对社会构成威胁的可能性,因此对其进行了强制收押,以防止其脱离司法监管。
若是被捕人士满足以下其中之一的情况,则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罚;其次,尽管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应处有期徒刑),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风险或威胁;再者,应当被逮捕之人,如因其患有严重疾病而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便可考虑取保候审;另外,依法应当被逮捕,但在哺乳期中的妇女或正怀胎孕妇;以及最后,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和审查后,虽然应当被逮捕,但是由于证据不够充分;或者是已经被逮捕并羁押的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无法完成案件处理,且对其实行取保候审没有社会风险或潜在威胁时,均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逮捕后可以立刻取保吗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者在其遭到逮捕并关押经过一段时间后,若同时满足下列相容条件下便可申请立即进行取保候审程序:第一类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需单施行附加刑之行径;第二类是重罪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更高刑罚,而实施取保候审则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第三类是存在自身无法承受病症、生活自理困难等问题,以及孕妇或者处于哺乳期婴儿的母亲,出于社会安全性考量予以取保候审也不会带来任何威胁;最后一类是从羁押起至交付审理期间届满,案件仍未审结,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借助取保候审来继续推进诉讼进程。
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已被逮捕的当事人请务必及时与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取得联系,以便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自身应有的权利及所负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n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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