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误工费的。并且,误工费可以按以下进行处理: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如下:(1)产业分类标准;(2)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3)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最后,如果受害人无需住院,但还需要休养身体的,就要在医院那开证明,写明休息的期限。同时,要单位开证明,证明该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未能正常工作,导致相应工资被扣发。当然,若是事先未备好相关证明,赔偿义务人那边不认可赔偿误工费的,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争议较大的,必要时可以找专业律师介入。
交通事故没受伤能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误工费并不以是否住院来进行赔偿的划分,实际上没有住院也是可以要求误工费的,只要因为受伤导致耽误上班或者上班不能,那么则可以要求侵权人对受害者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无论是否住院或者看病时间长短。
交通事故后没有受伤也可主张误工费用,只要是事故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误工费用。但受害者的交通工具停运损失应当按照证据能够证明的数额来所求,必须有确定性,不得随意扩大、多次更改。
我国一般把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应当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是未来的,可得利益损失是确定的,即是可以用金钱计算和衡量的;可得利益损失是确实的,即这种损失是必然的、有现实意义的,而不是臆测的、抽象的、假设的,而且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只是损失必须具有确定性,必须证据确凿、充分、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随意扩大。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换言之,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受害人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误工费证明证据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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