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条件
1、缴存状况要求。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2、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
(二)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五)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3、还款能力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其他要求。
(一)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二、可贷额度及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贷额度为5万元。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2015年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攻略买房必备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即:Y=B?(T+I)?L。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二)缴存时间系数:由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对应的列表系数;
(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其中:
流动性过剩:个贷率<60%,该系数为1.2;
流动性正常:60%≤个贷率≤80%,该系数为1;
流动性不足:80%<个贷率<90%,该系数为0.8;
流动性紧张:个贷率≥90%,该系数为0.6。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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