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包含了警告,要根据工作的单位性质决定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的社会人员(公民)。这其中自然也涵盖了公务员。
2,行政处分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公务员法》,处罚对象自然就是国家公务人员,对普通老百姓是没有效力的。
一、行政拘留几天批下来
对于妨碍公务的行政违法行为,尚未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中的规定来看,一般是对违法之人进行警告或者在200元以下进行罚款处罚;不过要是,妨碍公务的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此时给予违法之人的行政拘留就是在5-10日之间,同时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于妨碍公务的违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在一些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对于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但是当事人拒不执行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还有故意阻碍消防车、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未经同意冲闯警戒带、警戒区的这些行为,首先是予以警告,如果情节严重,即认为将会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处以五到十日的拘留,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职人员受行政处罚有什么影响
关于公务员被治安行政处罚过后还要其他处罚的问题,如果治安处罚跟工作没有联系,一般不会给与纪律处分;跟工作有联系的,按照《公务员法》上的规定给与纪律处分。比如公务员的散布非法言论,既违反《公务员法》,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拘留的同时,单位会依据公务员法给与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这种情况不实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的处罚,这里所指的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纪律处分不能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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