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吃喝转移。风头渐紧,不敢公开吃喝,就转移到位置偏远的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单位内部食堂或个人家中。小范围接待,但好酒好菜照样,价格不菲,美其名曰:农家饭、一顿便餐而已。个别单位建立内部食堂,对包间进行高档装修,成为公款吃喝的“避风港”。(二)私车公养。个别干部以使用私车办公事为由,将私家车的加油费、维修费等,都挂在单位公车账上,“开私家车、烧公家油”。有的单位保留的公车使用边界不清,公车管理使用办法没有完整出台,一些人既拿补贴又用公车的现象仍然存在。(三)借船出海。考察学习绕道旅游。以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外出考察,期间到景点观光或自行改道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干部接受管理服对象邀请,通过旅行社安排其本人及其亲属旅游。(四)分批操办。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有点身份的领导干部,不仅婚丧嫁娶大事,就连搬家、过生日、孩子过满月周岁都要大操大办,“批发变零售”,私下收取礼金,不填礼单,改成信封写名字,小范围多次宴请,规避监督检查。(五)地下送礼。一些地方送礼由地上转入地下,送礼地点从单位、家属院转移到停车场或偏僻角落,微信“红包”、“网购+快递”礼品等成为送礼的新形式。(六)暗发福利。个别二级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或村居干部对政策了解不够,对法纪没有敬畏意识,继续执行与要求相抵触的奖励政策,比如防汛值班补助、加班补贴、执法津贴等,自定津贴补贴问题仍然存在。(七)微小腐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一些村干部采取虚增某项工资的形式违规从村财中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无法在村财列支的招待费或私吞;有的将餐费开成办公用品、会议费、差旅费等,想方设法报销;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次报销,超标准接待费用;有的村干部在贫困户识别、低保评定过程中做手脚,对群众吃拿卡要,影响恶劣。(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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