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评分与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条海关对未暂停报关的报关员进行评分与考核因报关单填报不规范、报关行为不规范、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走私等原因被海关撤销的
第四条海关对报关员进行评分,实行责任明确的原则,对错误和错误责任界定不清的,不予计分
第五条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职能指导,报关员评分的日常监督管理及相关协调
具体实施由报关业务现场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
评分管理行为以海关名义进行第六条根据报关单填写不规范的程度和性质以及报关行为不规范的程度和性质,将报关员分为1分、2分、5分、10分、20分和3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报关差错的员工最严厉的处罚是什么,记录10分:
(1)出借自己的报关员证书、借用他人的报关员证书或更改报关员证书内容
(2)海关签字放行后,海关发现报关行填写报关单不规范,导致报关单币值或价格与实际不符,差额超过100万元;数量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差四位数以上,经海关确认为非虚假的
第11条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海关行政处罚的,得20分,但未被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
第12条因走私受到海关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的,得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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