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一方不离婚的,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进行起诉离婚。男女中的一方要求离婚的,那么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那么人民法院会准予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夫妻感情不和会导致离婚吗?
法院或者民政局不能仅以夫妻提出感情不和为由就判决其解除夫妻关系或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可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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