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交通事故未鉴定成伤残,那么受害方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对于赔偿的标准就可以按受害方实际花销的费用来确定,不同的伤情所存在的赔偿标准都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在处理时可以多协商一下,该自己承担的责任就一定要履行,避免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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